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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我局超额完成2005年航养费征收任务
2005年,我局针对水运市场萧条、注册船舶数量减少致使航养费费源减少等困难,主要做了以下工:
1、积极上门做好海南省航养费征收办法的解释工作,抓紧办理正常的航养费统缴,主要通过抓海口港船 务公司等几家大公司的缴费工作,带动其他船公司缴费。
2、与广东继续签订互不征收协议,并与广东省航道局联合执法,在海安和三亚开展稽查,以查促缴。
针对部份船舶代理商千方百计逃缴甚至抗缴航养费的现象,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:
1、以海口及马村地区、洋浦、八所、三亚为重点,经常深入到这些港口第一线加强指导工作,取得了较 好的成绩;
2、改进稽查手段,对重点薄弱地方采取重点稽查;
3、加强了在船上对船东的宣传解释工作,依法收费,文明收费,文明执法,得到了广大船东的理解和支 持。在全体征稽人员的共同努力下,我局已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2005年的征收任务。 |